2018年,我局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不断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内容,按照“统筹管理、突出重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这一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高林业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对林业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林业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意见》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详细安排部署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审查制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意见》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林业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都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特别是今年加大了对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森林防火的信息宣传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各类林业政务公开信息共计近一百多条,全面展示全县林业发展的风貌。
(四)转变政务公开方式。除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外,我局积极通过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子网宽东丰县林业局网,在信息公开渠道上,通过网络、有关会议、公开栏、公告栏、宣传单便于公众知晓的多种方式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向动态的工作运行过程转变,由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转变,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职责和分工、程序、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了林业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发布、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意见》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局主要采取公开林业资讯、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林业局公开各类信息52条。
(二)公开形式。林业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资料、公开栏等其他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2019年,林业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县林业局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丰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