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提高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重点,在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制定下发了《东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了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依据县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实际,建立健全了东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依照各项制度,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布信息内容的准确和符合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发布人员尽职尽责,准确及时地将各类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依法做好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不断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制定了《政务公开项目登记表》,把责任落实到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更新的长效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报备。同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对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逐一进行明确,对依申请公开的编制依申请公开流程,以方便农户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查询了解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
二是大力推进网上信息公开。有效利用政务公开网这一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编制农业农村局办事服务指南,为广大市民提供涉农便民服务信息,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
三是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依托政务大厅农业行政审批窗口,制作了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查询指南,办事群众可以通过查阅点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办理状态以及投诉建议,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得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对土地确权、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以及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大公开力度,不仅在政府网公开,而且通过发放明白纸、媒体宣传等方式,为广大群众进行解读,便于群众更好地理解国家大政方针。
五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我局工作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决算、行政监督检查与处罚、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9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本局的职责、任务及履行情况;本局业务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政策、规定;根据上级规定,本局出台的政策措施;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廉洁规定;执法、执纪、收费、罚款的依据和标准;惠民实事等。动态信息15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1个,政协委员提案答复5个,通知公告33个,请示报告55个,办理县长民心热线11个,平行发文7个,人民群众来信办理1个。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回应政策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2019年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20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办事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抓住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把“互联网+”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在充分利用传统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探索建立集信息公开、农技服务、气象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全县智慧农业,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 |
0 |
9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8 |
0 |
23 |
行政强制 |
2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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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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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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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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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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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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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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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办事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抓住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把“互联网+”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在充分利用传统政务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探索建立集信息公开、农技服务、气象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全县智慧农业,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