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基层单位应确定一名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采集、筛选、整理、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
(二)政务公开信息应反映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工作成绩及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方面情况,包括能够反映开展工作的图片。
(三)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实效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要注意捕捉、加工、提炼具有示范性、典型性、指导性的信息,确保信息质量。
(五)每个月至少报送2条政务公开信息或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