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437-6209008;地址:东丰县西城区吉祥路399号;邮编:1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内容进行核查,对错误的进行调整及更新。
2、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
3、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县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4、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卫健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行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医政医管科,并配齐相关硬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卫健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工作制度及具体流程,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协调衔接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1、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明确公开事项。
2、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3、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1、为确保公民知情权,完善公开机制的要求“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在基层执法单位,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惠民资金管理上,公开资金的用途、数量、标准;注重加大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和抓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让老百姓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2、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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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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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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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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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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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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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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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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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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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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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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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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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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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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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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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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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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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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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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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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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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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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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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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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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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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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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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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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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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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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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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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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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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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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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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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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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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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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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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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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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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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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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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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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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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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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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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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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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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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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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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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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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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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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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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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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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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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3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确保不泄密,不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及时公开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卫生健康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卫生健康信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县政府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完成好评估考核各项指标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业务培训,紧盯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扎实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
东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