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度东丰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按照“统筹管理、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处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保证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1.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发布到东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第一平台,紧紧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教育信息等主要栏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3.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对在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教育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稿件不予发布。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执行,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使用,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进行维护和更新,建设重点放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上,突出对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动态信息,全面做好“东丰教育”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优化平台页面设置,实现网站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教育信息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对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拓宽公众沟通渠道,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供有效载体。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教育局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把《教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所列事项作为向全社会公开的底线,按要求逐条公开各项内容,重点回应重点领域群众关切问题,包括人事信息公开、招生入学政策、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确保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打折扣。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4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3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24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还存在政策解读仍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需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不断强化对基层信息管理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努力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新要求,积极打造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三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推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丰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