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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源市生态环境东丰县分局联系(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锦绣街299号,邮编:136300,电话:0437-62121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平台渠道建设,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在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专题领域都有发布信息公开内容。截至202212月31日,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条。主要包括部门信息457条,行政许可108条,行政处罚36条,行政强制1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政府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业务职能特色为基础,依托各类平台、系统及政府网站,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指派专人做好信息公开、维护、更新、报送等工作。所有公开信息均无涉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具体从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严格程序,依法审核公开,形成分工明确、审查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二是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线,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规范管理,严防涉密信息泄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不存在因平台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负面舆论情况。

(五)全力做好宣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责任人,并于每季度末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强化公开力度的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仍有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充实。特别是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下,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的还不够。

2023年,我分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内部年度考核,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继续提高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从中心工作切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积极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持续开展。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2023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