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把握源头、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一)组织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组织相关科室站队、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我分局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所有信息上网均严格执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上网信息均需登记名称、时间、经办人、科室站队负责人等内容,通过审核后予以上网公开。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分局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项内容,力争在接到群众的依申请公开后,能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个满意的答复。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分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站队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根据《条例》有关规定,针对我分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增66

  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减33

  22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8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2020年,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我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着力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大力推进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