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东丰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东丰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丰县财政局联系。咨询电话:0437-6223478;地址:东丰镇东风路3688号;邮编:1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丰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积极做好预算公开、决算公开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组织推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财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法定义务,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等方面做了规范性说明,要求科室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的公开意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相关处室、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优化财政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首先,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预决算执行信息定期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其次,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发布财政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宣传、推介财政工作。四是及时公开其他信息,做到完整、及时。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外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维护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另外,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主题编辑、内容审核、安全防护、日常监管等工按照方便公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东丰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对于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事项,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平台维护等工作,相关科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分管局领导负责把关,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渠道通畅、运行正常。定期深入科室、单位,搜集信息,指导公开,规范管理,做到及时公布,防止遗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要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意识,加强人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公开标准和范围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的专业性,了解工作标准和工作范围。

(三)信息公开方面的制度建设需更加健全。要及时更新和完善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程序,做到“应公尽公”,程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能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民生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东丰县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