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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东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丰县供销社联合社联系。咨询电话:0437-6317508;地址:东丰镇药业大街378号;邮编:1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销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与群众关注关切,立足为农服务宗旨和优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认真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随着为农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和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务工作,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今年以来,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基础保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县供销社重点工作中,研究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信息相关文件的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理解掌握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求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重要信息经县供销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县供销社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培训会议,切实增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了解及工作处理。今年县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3年县供销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形式,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国家方针惠民政策、县供销社工作重点等政务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服务“三农”等问题。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从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实效促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和新农业发展建设。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引导,我局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示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发挥新媒体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时效性较差,个别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未能及时公开。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的标准还不够高。信息公开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单位动态信息上,个别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意识,在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不得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县供销社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紧紧围绕以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主动公开:一是围绕聚焦基层社改造、组织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目标任务,做好供销基层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全域性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信息;二是积极向社会公开有关新型农民社员培训、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事项方面及群众关心的农资供应、农业生产信息等工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更好满足社会群众需求,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增强供销系统服务三农宗旨的基础实力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