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平安东丰” “法治东丰”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东丰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将《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宣传片在各单位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市第二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邀请了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委专家讲师团成员、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负责人禹治洪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治实践要求》为主题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发放了宪法单行本5000册,形成了机关法治文化宣传氛围。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制副校长到校讲法治课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请教育局协调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到校举办法治讲座;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手抄报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宣传普及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县普法讲师团深入乡镇大集、村屯、文化大院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讲座 ”、“送法赶集”、“上门普法”等活动11次,宣传了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宣传品2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3块,悬挂宣传横幅13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22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南照山广场和郎朗钢琴文化广场开展了2次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宣传了宪法和与居民日常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宣传板6块、宣传横幅3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宣传礼品1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5人次。将宪法专题学习宣传片投放到广场的大屏幕上,制作了“司法行政——关乎你我他”的动漫宣传片投放到全县304块电梯屏幕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实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到大阳镇东丰华盛绿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普法活动,到电子商务创业实训中心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到三合乡红红火火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宣讲了法律知识,并为企业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提出法律意见3条;建立了东丰县企业个体工商户普法微信群,定期推送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组织全县百余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普法宣传培训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7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20份,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
2、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宣传日宣传活动坚持了经常,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500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宣传横幅8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书画作品展,展出法治农民画作品20幅,书法作品170余幅,先后接待了全体县领导、县机关干部、广大群众和其它县区单位,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
3、打造法治创建特色普法阵地。积极打造乡村法治宣传阵地,重点投资创建了拉拉河镇福安村等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分别建设了普法长廊、白钢材质的室外永久性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普法学校,宣传了宪法法治标语、名言警句及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大村民学法用法搭建了良好平台。积极打造社区法治阵地,将南照山广场普法长廊内容更换为宪法、宪法宣誓誓词、河长制及环保法律法规内容,建造了南站社区“普法宣传长廊”。运用新媒体提高普法传播力,创建了“东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共推送文章60篇,获得关注人数435人。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1至9月份,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纠纷5752件,调解成功5667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全县229个村、8个社区全部实现民间纠纷零激化。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8场次,1185人。开展了“一网、四化”专项活动,各司法所成立工作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工作目标。申请“以案定补”专项经费30.44万元,对上报卷宗实行两级复审制、采取实地与电话结合的回访监察制以确保卷宗真实性,现已发放补贴资金近2万元。
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回头看”活动,投资20万元,对业务用房不达标的东丰司法所等5个司法所改造为规范化司法所。完成了省厅关于《吉林省司法所工作纪实》画册素材征集工作,上报材料及照片140份。
3、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重要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90件,在农村土地经营领域排查调处纠纷205件,在农村殡葬领域排查调处纠纷9件、隐患12件,已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三)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1、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78人,累计接收1929人,累计解除1651人。完成了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1月4日,原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原市副市长吴跃岩、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一行10余人到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参观指导,观看了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运行情况;6月19日,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瑞、县委政法委书记王兆卿来社区矫正中心指导工作,对中心建设和业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展重要节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排查工作。对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最大限度防止了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问题发生。开展对生活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慰问送温暖活动。年初对全县17名贫困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500元,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顺利解除矫正。开展法了治教育主题月系列活动。组织司法所自主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组织服刑人员参观普法书画作品展,组织服刑人员到东青社区对楼道内的小广告和垃圾进行清扫,并帮助小区内的居民清除庭院内的杂草杂物,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了服刑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对所犯罪行的认识,并以此鼓励他们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家人和社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东丰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督导各司法所对重点特殊人群逐一进行见面谈话,留存谈话记录。对全县涉及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特殊人群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全覆盖的摸底排查,到大阳镇、拉拉河镇等乡镇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召开了14场扫黑除恶专题宣讲会。
2、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刑释人员新增208名,核实率100%、帮教率97%。积极开展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活动。安装软件、升级网络平台,建立“安置帮教专岗核实制度”,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核实服刑人员预释信息,从根源避免“三假人员”“三假身份”问题的发生。积极开展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活动。组织部分刑释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参观市平安教育基地、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为生活困难的服刑及刑释人员子女发放御寒棉服18件,发放海鸭蛋、鸡蛋各15箱。积极开展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做好相关衔接,受理有关服刑及刑释人员的来电来访20余人次,其中帮助“68岁”服刑人员寻回多年失散亲人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相关案例被在《中国吉林网》报道。开展彩虹基地建设提升工作。新建了“东丰县职业高级中学”、“东丰县丰源汽贸公司”2家彩虹基地,其中“东丰县职业高级中学”为全省首家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县级彩虹基地,获得省厅、市局领导的高度认可。我县相关工作案例,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播出。
3、社区戒毒工作。累计衔接戒毒人员110名,期满解除3名,正在管理56名。强化社区戒毒衔接管控,对每名衔接戒毒人员开展详细审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一律清退,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4名。强化社区戒毒日常管理和检验,开展随机抽检10余人次,并对东丰镇、黄河镇、拉拉河镇等在戒人员较多的重点所进行多轮抽检。推动社区戒毒工作重心前移,对部分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入户走访10余次,详细掌握戒毒人员的身份背景和脱毒情况。
(四)全面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4月初,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县司法局一楼原法律援助大厅进行升级改造,投入30万元购买资料架、便民服务箱、填单台、宣传板等内部装饰材料,整合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公证咨询、6212348服务热线、“123”工程服务通道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设置办公区、等候区、服务区,安装了电子触摸屏业务办理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7月中旬,完成了拉拉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拉拉河镇福安村、东丰镇柳河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试点建设工作,并在全县推广。9月末,各乡镇已建成了集办公区、等候区、休息区为一体的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站。着重武装了永兴村、兴胜村等18个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为提高东丰县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注册了东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新增500余人,线上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余次。购买了印有县级中心标识的司法礼品4千余份,分别在南照山、郎朗钢琴文化广场、乡镇集市及部分村屯等进行大型宣传20余次,为群众发放法律资料20余种共计3万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2、服务企业“123”工程。稳步推进“两条通道、三个平台”的服务运行,组织企业服务团深入走访企业16家,在走访中对企业提供“从一而终”式的法律服务,填写法律体检表,全面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及存在问题,帮助企业分析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针对个别企业未设立独立的法律部门和法律顾问给予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与县发改局、经济局、经合局等13家单位一起开展软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条幅2条,宣传展板2块,发放企业法律知识宣传册100余份,解答相关法律咨询20余人次。走进吉林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万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皇家鹿苑创业园,提供法律服务“四上门”,开设法治讲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需求。与县内重大项目、扶贫项目对接,为三合乡永宁村、黄河镇涌泉村、福山村扶贫项目进行对接,并为项目进行法律体检工作。截至目前共深入企业70余家,精准落实了大项目对接工作、组建商会、涉企人民调解组织80个、指导企业按照《公司法》规范运行专题培训2次、组织法律体检100余家、组织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6次100余家。已召开专题会议讨论6次;拉网式摸排1次;深入企业28次;法律宣传15次;受理咨询38件;法律援助5件;公证2件;调解案件12件、调处成功12件。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年活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年”活动,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信访化解、人民调解工作,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4、公证工作。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购置群众满意度评价仪,人脸识别仪。截止目前,办理各类国内民事案件830件,涉外民事案件967件,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文书500多份,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为省重点工程东双高速公路拆迁工作现场公证,为新华书店门企房出租办理现场监督公证。
5、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协调沟通工作,为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起诉应诉,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及建设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当好法律参谋,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组织律师积极探索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机制,用政策法规帮助其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疏导、缓解上访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其中,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7件;解答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0余份。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丰富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出来的5个方面15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主要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了41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41项;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通过巡察整改,共完善制度8项、挽回经济损失8010元。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对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五弊”问题进行查摆整改,局领导班子梳理查摆问题9个,领导干部成员5梳理查摆问题16个,普通干部53人梳理查摆问题13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1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整改,我局的作风建设已经有了明显变化,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东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