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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421013627486B/2024-0120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标      题: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农业大学·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421013627486B/2024-0120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标      题: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农业大学·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农业大学·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
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4〕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吉林农业大学·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工作方案》已经第十九届东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农业大学·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建乡村振兴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工作方案
  
  为推动校县共建吉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东丰综合实验站(梅花鹿)(以下简称实验站)工作高效实施,充分发挥吉林农业大学科教和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挖掘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基础和种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梅花鹿产业化进程,培育发展东丰县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经吉林农业大学与东丰县人民政府共同协商,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校县双方的积极努力,高效融合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力争将实验站建设成全国梅花鹿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人才聚集中心,形成引领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种质创新中心,生态养殖梅花鹿科研开发中心,梅花鹿精深加工大健康产品开发中心,梅花鹿种质及梅花鹿产品质量检测与质量评价中心,为东丰县梅花鹿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梅花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杜 锐 吉林农业大学校长
      王 东 东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周春涛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
      李有宝 吉林农业大学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军 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瑜凤 东丰县政府副县长
      方 勇 东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立峰 吉林农业大学教授、东丰梅花鹿综合实验站站长
      李志鹏 吉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院副院长
      赵 岩 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副院长
      赵 丹 吉林农业大学农业部参茸检测中心主任
      赵英杰 东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忠伟 东丰县科协主席
      张凤礼 东丰县财政局局长
      孟祥玖 东丰县发改局局长
      李春伟 东丰县商务局局长
      刘 磊 东丰县工信局局长
      教仕学 东丰县文旅局局长
      李铁军 东丰县鹿产业中心主任
      张 乐 东丰县畜牧业中心主任
      王晓霞 东丰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舒国梁 东丰县农发集团董事长
  工作专班是实验站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决策校县合作重大事宜,指导、检查和评估办公室的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实验站办公区,办公室主任由赵立峰、李铁军和舒国梁同志共同担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吉林农业大学:负责东丰梅花鹿实验站的设计方案;负责东丰梅花鹿实验站的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投入;每年为东丰县提供3-5项授权专利,专利权归县政府授权单位所有;负责整合中药材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参茸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东丰梅花鹿实验站”开展梅花鹿新品种选育、疾病防控与净化、高效养殖、精深加工、大健康产品研发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推广工作;选派行业专家、博士、硕士研究生,长期参与平台共建;重点为东丰县培养培训一批从事梅花鹿养殖及鹿产品研发、开发、动物检疫检测的技术骨干;整合科研优势资源,每年联合申报国家级项目1-2个或省、市级项目2-3个;在东丰县建立吉林乡村振兴研究院东丰分院、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示范基地等。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产业创新人才;每年根据东丰县事业、企业单位需求,不定期开展培训及技术咨询。
  2.东丰县鹿产业中心:作为校县合作的联络机构,具体负责校县战略合作专班重大决策的落实和推进;积极协调全县事涉部门及企业与农大科研团队广泛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负责分析全县梅花鹿产业科技领域发展瓶颈和短板,联合吉林农业大学积极申报、实施一批国家、省市级开发项目;负责吉林农业大学授权东丰县专利成果相关承接工作;协助吉林农业大学积极对我县梅花鹿养殖及鹿产品研发、开发的技术骨干培养工作;负责协调提供养殖数量不低于500头鹿的合作养殖基地供吉林农大科研团队免费使用。
  3.东丰县农发集团:坚持“节约、高效、实用”原则,协助东丰梅花鹿综合实验站运营和管理,主要为实验站组建初期提供办公室、宿舍等必备的配套设施,全方位保障综合实验站高效运营;协调解决实验站创建、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4.东丰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东丰梅花鹿综合实验站建设科研经费,每年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经费,经费来源: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营收等;负责综合实验站日常运转物品购置、办公场所物业费等相关资金落实,以及其他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
  5.东丰县城发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提供东丰梅花鹿实验站的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
  6.东丰县农业农村局:支持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团队与我县开展相关农业推广项目的实施;联合吉林农业大学建立吉林乡村振兴研究院东丰分院、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示范基地等。
  7.东丰县畜牧业中心:协助农业大学做好动物检疫检测的技术骨干培养工作;协助开展动物检疫检测、疫病防控、粪污处理及无害化处理等科研工作。
  8.东丰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综合实验站建设和发展,推动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协助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申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9.东丰县文旅局:协助吉林农业大学挖掘东丰梅花鹿历史文化,讲好东丰梅花鹿故事,提升产业影响力。
  10.东丰县融媒体中心:协助吉林农业大学新媒体团队积极开发东丰梅花鹿APP,共同拍摄和制作梅花鹿主题视频短片,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推介东丰梅花鹿产业发展成果。
  11.东丰县工信局:负责对接全县涉鹿深加工企业,分析并提出产业发展瓶颈和问题,协助吉林农大科研团队积极开展产品开发利用、技术攻关等工作。
  12.其他成员部门:根据东丰梅花鹿综合实验站建设及运营需要,按部门职能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遇到重要事项或突发事项可一事一议。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召开,具体研究解决重大决策的落实和推进。
  2.建立协调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副职领导作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并随时提供所需资料。
  3.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办公室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东丰梅花鹿实验站工作发展情况,督促和推动实验站建设有序有力开展。
  五、其他要求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