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由东丰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汇总全县各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feng.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丰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37-6317702;地址:东丰县东风路3567号,县政府四楼经济信息中心,邮编:1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通过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政务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体制建设,努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制度为先,突出监督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坚持做好监督协调职责,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行完善。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切实要求各部门端正态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把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并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政府开放日活动等主题进行业务交流,各部门做到业务熟练,流程规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政务五公开建设。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公开。对于规范性文件和失效性文件进行定期梳理。及时更新公开机构职能、会议信息。根据县政府重大决策,适时对草案、解读材料、意见征集结果反馈信息在政府官网公示。对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结果、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等情况及时公开。按照各单位行政职能,对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办事服务信息集中展示公开,为广大民众提供查询便利。
二是深化法定主动内容公开。按照《2023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东政公组〔2023〕1号),督促全县各部门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内容,尤其做好本部门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拓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针对部门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及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义务教育、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乡村振兴、交通管理和执法、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充分进行内容上的完善。
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布信息3585条。其中,公开发布政务信息678条,政务“五公开”信息311条,重点领域信息1294条,政务动态信息967条,基础平台信息335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效复率。全年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5件,涉及国土房产、规划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均已规范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强化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能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能力,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
(五)全力做好宣传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持续做好政务公开监督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落实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培训任务要求,6月初,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部署会议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激励问责和监督,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评估相结合,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部门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41 |
||
行政强制 |
6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68.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4 |
0 |
0 |
0 |
0 |
0 |
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各部门对《条例》认知不到位,业务流程不规范,各部门对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维护不足等。后续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督导各乡镇、街道、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各项工作制度,同时指导全县各部门重新梳理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
着力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一把手”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发挥的积极作用,积极从内部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养服务意识、学习专业技能,打造一批政务公开的专业人才;参考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每年对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轮训。
(三)深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强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东丰县围绕《条例》及省、市相关指示要求,妥善完成省第三方考评任务,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有效衔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高质量完成55个依申请公开答复,紧盯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全力打造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的县级信息公开平台,奋力推进东丰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